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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
爭辯什麼鬼
問題根本不在那個點
只讓情緒更down
太佩服
功勞都擺身上貼金
太瞎扯
閃失都是別人造成
就因為
身處位子有落差
so不得不低聲下氣
總歸結論
我是盡責任告知
控制與否權非於我
"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"
《 朝令夕改,無所適從 》
真怕我太閒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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